澳门治安警察局警察乐队于1951年4月1日成立,多年来负责在官方仪式中担任演奏工作。
警察乐队现时有44名成员,日常会进行小组练习、乐队合奏练习、官方仪式练习等。图为木管五重奏练习。
投考警察乐队,除了要和一般警察一样通过文化、视力、体能考试外,还须通过音乐考试。
除了演奏训练,乐队还要兼顾步操练习,不但要做到演奏整齐合拍,更要保证列队行进时步履一致。
警察乐队亦会走近民众,包括到社区公开演奏、参与文康活动演出,或到不同学校举行音乐会。
乐队每次都会因应曲目,演奏不同的乐器,其中木管乐器有长笛、短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管、中音萨克管、次中音萨克管、上低音萨克管。
体积较大的敲击乐器,包括:大鼓、小鼓、钹、爵士鼓、定音鼓、木琴、钢片琴,需要较大的演出场地才可容纳。
乐队还有小号、圆号、长号、上低音号、低音号等铜管乐器。
随着社会发展,乐队近年积极开展新的表现形式,例如:木管重奏、铜管重奏、爵士乐小组及流行音乐小组等,冀能令演出更多元化。
乐队成员希望藉着他们的演出,令市民更亲近音乐,打破警察予人严肃冷酷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