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运行事件通报
警察总局
2021-04-02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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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日,广东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广东核电站核事故应急粤澳合作共识”向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通报一则岭澳核电站运行事件。

2021年3月31日,岭澳核电厂1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在执行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定期实验时,发现一个继电器出现异常,随即按程序进行更换,并验证更换后的继电器功能正常。查询历史数据发现,该继电器异常时长超出运行技术规范要求,根据《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第二十二条〝(三)违反核动力厂运行限值和条件规定的操作或者状况〞。

根据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及核安全法规,本次事件于4月1日被界定为0级偏差事件(国际核事件分级表把核事件分为1-7级,而0级事件是国际核事件分级以下事件,仅供纠正偏差和经验反馈)。本次事件对机组安全运行、员工健康、周边公众和环境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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