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过渡规定于4月1日结束
社会工作局
2021-03-26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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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5/2019号法律《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专业资格认可和注册的过渡规定将于2021年4月1日结束。现时在私人实体以“社工”职衔执行职务的澳门居民,必须于2021年4月1日或之前向社会工作局办理社工执业注册。而在2021年4月2日之后,上述人士倘无办理有关注册而以“社工”职衔工作,可能构成现行《刑法典》所规定的“职务之僭越”,违者可被处最高两年徒刑,或科最高240日罚金。

此外,根据第56/2020号行政长官批示,自2021年4月2日起办理社工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相关申请须缴付费用。申请人须先透过社工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系统(https://www.infoswreg.ias.gov.mo/welcome)提交相关申请,并于提交3个工作天后亲身或委托他人前往社会工作局总部(澳门西坟马路六号)缴付相应款项,具体收费可参阅上述批示。而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及社会工作局于申请人完成付款后,方进行相应的申请处理,稍后将推出网上电子缴费服务。如欲了解有关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认可及注册之详细内容,可浏览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 或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www.cpas.gov.mo。 查询可致电专线2857 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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