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高等教育委员会全体会议举行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2020-09-18 14:40
  • 非高等教育委员会全体会议

  • 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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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等教育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9月18日在教育暨青年局仲尼堂举行。会议由非高等教育委员会副主席、教青局局长老柏生主持,议程包括报告“非高等教育中长期规划(2021-2030)”公开咨询的构思、介绍《本地学制正规教育学生评核制度》、《特殊教育制度》及“智慧校园”的建设。

教青局教育研究暨教育改革辅助处处长郑锡杰报告“非高等教育中长期规划(2021-2030)”(下称《教育规划》)公开咨询的构思。由于“非高等教育发展十年规划(2011-2020年)”接近尾声,教青局于2018年开始筹备新一轮规划,以培养新时代公民、优化教育生态、提升人才竞争力为总目标,提出四大重点方向,包括:培养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发展学生软实力、提升幸福感,以及加强创意与科技教育。为了让公众了解《教育规划》的政策方向,教青局制定了《教育规划》咨询文本,并拟于2020年12月底进行公开咨询,藉此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教青局学校督导协调员区燕兴介绍《本地学制正规教育学生评核制度》。第28/2020号行政法规《本地学制正规教育学生评核制度》(以下简称《学生评核制度》)已于2020年7月27日刊登于政府公报,并自公布翌日起生效。区燕兴介绍有关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重点内容及配套工作。《学生评核制度》将推动学校实施多元评核,鼓励教师运用多元教学方法,强化学习辅导,提升学生的学习成效及教育质素,完善学校规章及监督机制,以优化现行评核制度。教青局已开展相关配套工作,包括制订有关学生评核制度的指引文件;支援学校制订校本学生评核规章;设立监察学生评核制度实施的机制;有计划地加强学生评核相关的教师培训;继续透过教育发展基金资助学校开展与“促进学生学习成功”有关的教育活动等,上述配套工作将有效落实《学生评核制度》行政法规。

教青局教育心理辅导暨特殊教育中心职务主管蔡晓真介绍新修订的《特殊教育制度》。第33/96/M号法令规范的《特殊教育制度》实施已超过二十年,部分条文已无法有效配合澳门特殊教育的需求及发展。为给予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有效的支援,以及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特区政府制定了第29/2020号《特殊教育制度》行政法规,对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各项辅助措施,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范。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订定特殊教育应遵守的基本原则、评估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准则、对资优学生采取的措施、对身心障碍学生采取的措施、个别化教育计划、学习表现评核、转衔及无障碍环境等。有关行政法规已于2020年7月27日公布,并将于2021/2022学年之首日起生效。

教青局教育研究暨资源厅厅长黄健武介绍了“智慧校园”服务方案的发展背景和规划。教青局现正协同各校,有序落实构建智慧校园,让各校均具备条件开展网上教学和家校通讯,支援学生随时随地继续学习,避免疫情或其他原因导致长时间不能返校而影响学习进度。往后亦会逐年丰富智慧校园服务内容,推动教学和行政资讯化,促进教育创新,提升教育质素。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包括:非高等教育委员会委员曾冠雄、梁慧琪、郭晓明、郑洪光、黄彪、包敬焘、廖冠芝、刘文尧、梁诗蓓、郭敬文、陈锡侨、黄佩珊、管丽欣、关治平、吴小丽、黎世祺、苏辉道、马韶漪、蓝中港、汪东、温素玲及凌永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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