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用户应尽快补办实名登记,以免被暂停服务
邮电局
2020-03-2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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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12月22日生效的第13/2019号法律《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自该法律生效日起120天之过渡期内(即本年4月19日或前),电信商应采取措施对该法生效前已激活的预付卡进行用户身份资料登记。市民可于所属电信商之门市或其提供之电子平台补办登记,有关详情可向相关电信商查询。

4月20日过渡期结束仍未登记将被暂停服务

邮电局提醒市民,需及时向电信商为预付卡补办登记,同时亦呼吁市民关心身边使用预付卡的长者、学生、家佣或弱势群体等是否已完成登记,以免过渡期后通讯服务被暂停。

呼吁网上补办登记免人群聚集

为配合防疫工作,避免电信商门市内人群聚集,同时减少市民出门及等候时间,邮电局呼吁市民尽量使用相关电信商提供的电子平台(如官方网站、应用程式或微信官方帐号等)补办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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