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居民前往廣東省以外地區 可向本澳檢測機構申請紙質證明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
2020-08-11 20:04
  • 附圖1:中文繁體紙質報告

  • 附圖2:中文簡體紙質報告

  • 附圖3:葡文紙質報告

  • 附圖4:英文紙質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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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由明(12)日開始,澳門居民可獲豁免隔離醫學觀察進入廣東省以外的中國內地省份。經各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的市民可按規定憑澳康碼轉換粵康碼及其核酸檢測結果信息即可通關,如市民需要乘搭飛機前往廣東省以外的中國內地、台灣地區或其他國家而需紙質病毒核酸檢測報告,市民可向本澳檢測機構申請紙質證明。檢測單位提供的紙質報告有中文繁體、中文簡體、葡文和英文四種文字可供選擇(見附圖),市民可在申請報告時選擇申請所需的文字版本。

如市民在北安核酸檢查站進行檢測,可以在北安採樣現場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機票副本)作出申請,次日可在北安客運碼頭或位於新口岸光輝商業中心四樓的國檢公司領取紙質報告;如市民在綜藝館或仁伯爵綜合醫院核酸檢測站進行檢測,亦可在現場提出申請,次日可在採樣地點領取紙質報告。紙質報告可委託他人代為領取,但代領人須出示申請者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同時,特區政府正研究優化領取紙質報告的方法,倘有定案,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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