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快訊(未經同意使用他人身份證明文件需負刑責)—
新聞局
2020-02-07 17:25
未能播放Youtube視頻

治安警察局表示,早前再有市民懷疑證件資料被盜用購買口罩而報案,經調查,一名男子承認早前拾獲該市民的身份證並用於登記購買口罩,他涉嫌觸犯“對拾得物不正當據為己有”及“使用他人之身份證明文件”罪,治安警將把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警方提醒,未經他人同意而使用其身份證明文件屬犯罪行為,最高可被科處三年徒刑,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訂閱新聞局Telegram政府新聞頻道:https://t.me/macaogcs,即時接收最新消息。

訂閱新聞局Telegram政府新聞頻道:https://t.me/macaogcs,即時接收最新消息。
訂閱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澳門政府資訊
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已複製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