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查獲多宗涉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案件
澳門海關
2020-01-17 15:08
  • 海關查獲違法進口的蘭花

  • 涉案人利用粵澳兩地牌私家車運載蘭花入境

  • 海關查獲受《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保護的西洋參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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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假期將至,出入境人流開始增多,海關加派人手在各口岸加強關檢工作,並配合警察總局統籌及協調的「冬防行動2020」,加強打擊各類違法行為。連日來,海關分別在關閘口岸及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共查獲5宗違法進口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規範物品的案件,包括4宗蘭花及1宗西洋參片。海關已對相關人士作出起訴。

違法攜帶蘭花入境的個案,其中2宗是在關閘口岸截查入境旅客時發現,關員分別從2名入境人士攜帶物品中查獲蕙蘭2棵及蝴蝶蘭3棵;其餘2宗則分別於關閘口岸及港珠澳大橋口岸車道截獲,關員透過海關風險管理系統的預警分析,對涉案的粵澳兩地牌私家車進行詳細檢查,分別於兩車內發現40棵及118棵蝴蝶蘭。四案合共緝獲蘭花163棵,均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所載的物種。

另外,海關人員日前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截查一名入境人士,透過X光機檢查其攜帶的行李,發現內藏一批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 附錄 II內受保護之西洋參片,合共30盒,連包裝約重16公斤。

上述涉案的五名人士均為本澳居民,由於未能出示進口相關物品所需具備的准照及許可證明書,海關以涉嫌觸犯《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作出起訴,一經判罰,可被科處5千元至10萬元罰款;同時,涉案人士亦涉嫌違反《對外貿易法》之相關規定,一經判罰,可被科處澳門幣5千元至10萬元罰款,而被查獲的物品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海關提醒,攜帶物品進出本澳受《對外貿易法》所規範,部分物品則須預先向權限部門申領准照或接受檢疫,而部分物品如蘭花、西洋參、石斛、乾海馬等,更受《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保護,市民外購年貨回澳時應預先了解相關規定,以免觸犯法律。詳情可瀏覽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mo 或致電海關熱線89894317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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