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运行事件通报
警察总局
2021-04-07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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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7日,广东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广东核电站核事故应急粤澳合作共识”向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通报一则台山核电站运行事件。

2021年4月5日,工作人员按计划执行台山核电1号机组的废气处理系统专项操作期间,在线监测系统提示存在极少量气体短时释放,经及时处理及核实,本次短时排放量占年限值的0.00044%。

根据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及核安全法规,本次事件于4月6日界定为0级偏差事件(国际核事件分级表把核事件分为1-7级,而0级事件是国际核事件分级以下事件,仅供纠正偏差和经验反馈)。本次事件对机组安全运行、员工健康、周边公众和环境没有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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