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零时起曾到天津滨海新区东疆港区的人士须接受14天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2020-11-19 16:47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天津的最新疫情发展,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0年11月20日0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天津滨海新区东疆港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政府资讯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