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津培训”将由11月4日起再进行报名
劳工事务局
2020-11-0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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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事务局根据第33/2020号行政法规而设的“带津培训”(包括“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及“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将于11月4日至11月18日再次接受报名。

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11410接受报名


  “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由雇主安排其雇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参加培训计划,由推荐计划至完成培训课程期间,没有降低相关雇员的基本报酬,亦没有与其协商安排无薪假,按每一名完成培训并参加考核的雇员计算,雇主可获发放5,000澳门元的培训津贴;如雇主安排原已处于无薪假的雇员参加培训计划,或自由职业者本人参加培训计划,则有关雇员或自由职业者于完成培训及参加课程考核后,可获发5,000澳门元的培训津贴。
 
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111218接受报名


  “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由“技能培训”及“就业转介”两部份组成,学员完成课程及配合就业转介,可获得最高6,656澳门元的培训津贴。有关计划的对象为澳门居民,且于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因劳动关系终止而失业,或非处于受雇状态的2020年高等院校毕业生。
 
网上报名 按月续推


  为方便报名手续,“就业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及“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均设有网上报名系统,亦欢迎有需要人士带备报名所需文件前往劳工事务局总办事处(马揸度博士大马路221-279号先进广场大厦地下)及职业培训中心(关闸马路101-105A号太平工业大厦第一期地下)办理。因应市场情况,续后课程将分阶段按月推出。有关计划详情及报名所需文件,可浏览相关专题网页(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fptraining.html),或致电82914888或28564109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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